辰溪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辰公(治)决字[2025]第0172号
被处罚人张**,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辰溪县锦滨*******,现住湖南省辰溪县锦滨*******。
现查明:2025年4月,违法行为人张xx在辰溪县渔乐至上餐厅附近由刘xx开设的赌场内,采用打“闭拾”的方式参与赌博,张xx每笔下注10至20元,总计输100余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张XX的供述和申辩、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现场指认笔录、到案经过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张**行政拘留五日。
履行方式:由辰溪县公安局送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五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辰溪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怀化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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