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浏公(镇)决字[2025]第1395号
被处罚人唐*,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浏阳市镇头*******,现住湖南省浏阳市镇头*******。
现查明:唐×2025年5月17日因为赌博提供条件被公安机关处罚后仍不思悔改,继续伙同卢×、陈××(在逃)在浏阳市××镇××社区××路××号租用一民房开设麻将馆,该麻将馆摆有五台麻将机,之后邀集他人以打“转转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每天开下午场及晚场,每场每桌抽水300元。2025年6月22日晚20时许,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张×、陈××等19人在该麻将馆内以“转转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
以上事实有1、唐×、张×、陈××、邱××、汤××、程××、熊××、唐××、杜×、江×、熊××、王×、胡×、胡××、卢××、陈××、陶×、罗××、程×、余××、卢××的陈述与申辩;2、证人唐××的证言,3、现场监控录像;4、到案经过;5、户籍证明及现实表现。等证据证实。
唐*六个月内曾因为赌博提供条件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唐*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贰仟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浏阳市农村商业银行缴纳罚款贰仟圆整;由浏阳市公安局送湖南省浏阳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二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浏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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