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祁东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祁公(刑)决字[2025]第0495号
被处罚人袁**,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祁东县步云*******,现住湖南省祁东县步云*******。
现查明:违法行为人李×、管×、袁××、黄×等人在××县××街道××路一居民楼房内利用赌博网站进行赌博,单注10元至500元不等, 通过赌博对刷方式挣取赌博平台返利进行非法获利。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人的陈述、证人证言、物证、辨认笔录、提取笔录、户籍证明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袁**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建设银行祁东县支行缴纳罚款伍佰圆整;由衡阳市祁东县公安局送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祁东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衡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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