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宜公(瑶)决字[2025]第0687号

  被处罚人袁**,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郴州市宜章县瑶岗*******,现住郴州市宜章县瑶岗*******。
  现查明:2025年5月初,袁X希通过“盛大娱乐”的网站,以玩“百家乐”下注“庄、和、闲”比大小的形式参与网络赌博,并将app所赢的虚拟币进行兑换提现,共计提现2000元至自己名下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内(卡号:6217XXXXXXXXXXXXX4)。其中到账一笔2000元为涉卡线索中受害人的被骗资金。
  以上事实有1、违法人的陈述和申辩;2、受害人的陈述;3、银行卡流水;4、物证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十九条第(二)(四)项之规定,现决定对袁**罚款叁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建设银行宜章县支行缴纳罚款叁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宜章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桂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