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慈公(观)决字[2025]第0429号
被处罚人黄**,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郴州市北湖*******,现住湖南省郴州市北湖*******。
现查明:2025年06月22日13时许,朱xx和男朋友曾x在慈利县零阳街道华盛里地下商城6号口下面的xxxx游戏厅玩的时候,黄xx趁在该游戏厅修游戏机时,发现朱xx穿的短裙,便用手机偷拍朱xx裙底隐私部位,被曾x当场发现。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黄xx本人的陈述和辩解、受害人朱xx的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现决定对黄**行政拘留三日。
履行方式:由慈利县公安局送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三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慈利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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