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邵东公(仙)决字[2025]第1441号

  被处罚人王**,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邵东市九龙*******,现住湖南省邵东市九龙*******。
  现查明:2025年6月21日13时许,违法行为人刘×、黄××、张××、王××,该四人以扑克牌为结算方式,在仙槎桥镇菜市场对面二楼杨××开设在自己租房内的麻将馆中进行打30元的转转麻将,杨××、刘×、黄××等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一条之规定,现决定对王**罚款叁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邵东市政务中心缴纳罚款叁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邵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