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赫公(欧)决字[2025]第0410号

  被处罚人刘**,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益阳市赫山*******,现住湖南省益阳市赫山*******。
  现查明:2023年1月至2024年3月29日期间,刘X桂接收肖X进码单10万余元,报给上线X姐。
  以上事实有本人陈述、证人证言、书证、检察意见书等证据证实。
  违法行为人刘**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应依法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九十六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刘**行政拘留十日。因涉嫌赌博罪于2024年04月08日被我局刑事拘留,2024年5月9日被我局取保候审,折抵10日行政拘留。决定不予执行行政拘留。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