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茶公(米)决字[2025]第0503号
被处罚人张**,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茶陵县枣市*******,现住湖南省茶陵县老虎*******。
现查明:公安机关查明2025年2月份至今,违法行为人张X生在茶陵县老虎塘社区结识并得知一茶陵籍男子在进行地下六合彩(俗称:买码)赌博,随后添加该名男子的微信,每天以买码的方式进行投注,赌注金额2000余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陈述与申辩、证人证言、微信交易记录、户籍证明等证据为证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对张**行政拘留三日。
履行方式:由茶陵县公安局送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三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茶陵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醴陵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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