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道县公安局(清)决字[2025]第0754号

  被处罚人何**,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道县清塘镇*******,现住清塘镇室家村3组
  现查明:2024年2月至4月,何**在长沙市岳麓区打工期间用手机浏览器进入“点点棋牌”、“银行国际”等网站进行老虎机赌博的充值和取现,循环充值5万余元、循环盈利取现40500元。
  以上事实有银行流水,犯罪嫌疑人的陈述与申辩,抓获经过等证据证实。
  何**投案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主动投案,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自己违法行为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何**行政拘留五日。
  履行方式:由道县公安局送湖南省永州市道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五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道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零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