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耒阳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耒公(五)决字[2025]第1022号

  被处罚单位:耒阳市****,地址:,法定代表人:邓***
  现查明:耒阳市XXXX酒店自2021年3月10日经营至今。2021年12月 15日因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身份信息被我局处罚款200元;2022年4月12日 因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身份信息及不按规定询问入住旅馆未成年人有关情况被我局处停产停业1个月并处罚款10500元, 该酒店拒不执行此次处罚。2022年10月25日晚上21时许,欧阳XX儿子从学校下晚自习后一直没有回家, 其就到金阳路XXXX酒店开房, 随后其到XXXX酒店找, 后在该酒店 306房找到其儿子及其他4名未成年人。经调查:2022年10月25日21时许,李X和尹X到金阳西路耒阳市XXXX酒店开房睡觉,该酒店前台收银员李X未要求开房人李X提供身份证等证件,就已开房人李X自报的身份信息登记 开了306房,开房人李X用自己的手机随便打通一个人的电话自称是开房人李X的表哥,然后让收银员李X接听电话,收银员李X在未核实对方身份信息的情况下,就告知对方开房人李X在其酒店开房,并为开房人李X办理了入住手续。该酒店收银员李X未按规定对开房人李X、入住人尹X等人实名制登记身份信息,且至其下班后,306房开房人身份信息未上传至公安网;收银员李X明知开房人李X、入住人尹X、欧阳XX等系未成年人,未电话通知上述几人的监护人
  以上事实有开房人李X、入住人尹X、欧阳XX等人的询问笔录,收银员李X等人的询问笔录, 营业执照,检查笔录,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华融湘江银行耒阳支行缴纳罚款壹万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耒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衡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