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新公(大)决字[2025]第0598号

  被处罚人孙**,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新邵县大新*******,现住大新镇栗滩社区
  现查明:2025年5月份违法行为人孙xx在大新镇栗滩社区刘艳玉家玩时,知晓可以从刘xx手中下注购买地下六合彩进行赌博。2025年5月至6月期间,孙xx通过微信分四次向刘xx进行下注购买地下六合彩。5月27日晚违法行为人孙xx向刘xx下注购买地下六合彩22元;5月28日晚违法行为人孙xx向刘xx下注购买地下六合彩20元;5月29日晚违法行为人孙xx向刘xx下注购买地下六合彩47元;6月5日晚违法行为人孙xx向刘xx下注购买地下六合彩22元。违法行为人孙xx四次参与地下六合彩赌博非法获利69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同案人的陈述和申辩;微信聊天记录;微信交易支付证明;户籍证明。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孙**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建设银行新邵支行缴纳罚款伍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新邵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