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鼎公(周)决字[2025]第0509号
被处罚人严**,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常德市鼎城*******,现住湖南省常德市鼎城*******。
现查明:2025年06月8日至9日,严x秀在自己周家店镇白鹤寺村的家中开设茶馆,茶馆内有一桌麻将,打的是5元钱的红中麻将,严x秀每次抽水2元钱,两天一共抽水200元钱。
以上事实有违法人员供述、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严**行政拘留五日。因年龄超过70周岁决定不予执行行政拘留。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鼎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澧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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