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公安局
不予处罚决定书
宁公(灰)不决字[2025]第0109号
违法行为人彭**,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宁乡市灰汤*******,现住:湖南省宁乡市灰汤*******。
现查明2025年5月13日14时,李××与王××、唐××等人在宁乡市灰汤镇×××村彭××经营的麻将室内打五元一注的红中转转麻将,全场输赢1000元许。
以上事实有到案经过,户籍证明,检查笔录,证据保全清单,彭××和李××、王××、唐××的陈述和申辩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现决定对彭连玉不予处罚。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收缴/追缴物品清单
2025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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