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道县公安局(南)决字[2025]第0743号
被处罚人SH***,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现住银海花园20栋1*******。
现查明:2025年6月18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名叫SHAUK KYUU的缅甸籍女子存在非法居留的行为,经调查,SHAUK KYUU所办理的团聚签证有效期于2025年5月13日已经到期,截至今日已经超期35天。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陈述、结婚证、护照信息、签证信息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对SH***行政拘留五日。
履行方式:由道县公安局送湖南省永州市道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五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道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零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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