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蒸公(呆)决字[2025]第0429号

  被处罚人刘*,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衡阳市蒸湘*******,现住湖南省衡阳市蒸湘*******。
  现查明:2025年5月3日违法行为人刘×在抖音上刷视频,下载“壹号娱乐”赌博APP,实名注册绑定自己名下的银行卡,便用银行卡充值到平台通过买大小、买比分、捕鱼游戏进行赌博行为,一直持续到5月26日银行卡被冻结,期间多次充值共5700元及提现共4478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刘×陈述与申辩、“壹号娱乐”APP充值提现记录等相关截图,银行卡交易流水等。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刘*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伍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衡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