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石公(石)决字[2025]第0486号

  被处罚人陈**,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石门县蒙泉*******,现住石门县宝峰街道公*******。
  现查明: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6月17日,违法行为人陈XX在石门县自己家中使用个人微信在上家手中多次购买“地下六合彩”进行赌博,经查,陈XX累计购买六合彩42234元,中奖25011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供述、微信交易流水、证人证言、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陈**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叁仟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叁仟圆整;由石门县公安局送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五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石门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澧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