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公安局
不予处罚决定书
保公(迁)不决字[2025]第0009号
违法行为人李**,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保靖县长潭*******,现住:湖南省保靖县喜乐*******。
现查明2024年11月28日,违法人员李XX到XX商业城一楼一家名为“XXXX动漫城”内以打鱼机捕鱼进行赌博,该打鱼机主要以捕获不同种类鱼赌客可获得不等分数进行赌博,李XX当天在该赌场内分别充值300元、500元、400元、100元,累计充值1300元,下分返现270元。
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户籍证明、到案经过、转账记录等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违法行为人李正虎主动投案自首,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违法行为,现决定对违法行为人李正虎不予处罚。。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保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花垣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收缴/追缴物品清单
2025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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