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浏公(社)决字[2025]第1330号
被处罚人林**,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龙伏镇龙伏村,现住浏阳市龙伏镇龙伏*******。
现查明:2025年6月17日凌晨3时许,刘X、罗XX、袁XX、张XX、傅XX、林XX、傅XX、喻XX、傅XX等9人在位于社港镇长城驾校对面付XX所开的麻将馆内,打“一码中特”三起三落的红中麻将,底注20元,赌博输赢较大。
以上事实有1、刘X、罗XX、袁XX、张XX、傅XX、林XX、傅XX、喻XX、傅XX、付XX等人的陈述与申辩;2、到案经过;3、户籍证明、4.现场照片、5、现实表现等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林**行政拘留五日。
履行方式:由浏阳市公安局送湖南省浏阳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五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浏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18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