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新公(大)决字[2025]第0586号

  被处罚人金**,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新邵县大新*******,现住湖南省新邵县大新*******。
  现查明:2025年1月违法行为人金**在大新镇栗滩社区刘艳玉家中打牌时,知晓可以从刘艳玉手中下注购买地下六合彩进行赌博。2025年1月至6月期间,金**多次通过微信向刘艳玉下注购买地下六合彩;金**从最初每次下注几十元不等,到后面每次下注100余元,多次下注地下六合彩赌博的资金共计4585元 ,其参与地下六合彩赌博共输了4695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同案人的陈述和申辩;微信聊天记录;户籍材料。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金**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建设银行新邵支行缴纳罚款伍佰圆整;由新邵县公安局送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新邵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