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邵公(黄塘)决字[2025]第0852号
被处罚人唐**,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邵阳县黄塘乡檀政*******,现住邵阳县黄塘乡檀政*******。
现查明:2025年5月23日,唐×军利用手机登录58VPCOM澳门网络赌博平台参与“斗牛”赌博,充值300元,充值比例1:1,充值1元平台分值为1分,参赌三小时左右,赢9700分,也就是参赌共赢得9700元,加上充值300分平台总分值为10000元提现,提现总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
以上事实有本人陈诉、到案经过、平台截图、反电诈推送材料等证据证实。
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并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事实因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唐**行政拘留三日。
履行方式:由邵阳县公安局送湖南省邵阳市邵阳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三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邵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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