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怀鹤公(湖天)决字[2025]第0684号
被处罚人陈**,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中方县泸阳*******,现住湖南省中方县泸阳*******。
现查明:2025年6月12日凌晨00时许,违法行为人陈X山醉酒后,在怀化市鹤城区传奇酒吧内,无故打了酒吧营销夏某一巴掌。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陈某的陈述和申辩,受害人的陈述,到案经过,指认笔录,监控视频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现决定对陈**行政拘留七日。
履行方式:由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送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七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怀化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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