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花公(雅)决字[2025]第0363号

  被处罚人隆*,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花垣县雅酉*******,现住湖南省花垣县雅酉*******。
  现查明:经查明,2025年1月份期间,隆X在花垣县XXX小区门口邮政储蓄银卡办理储蓄卡。到了2月底的时候,隆X通过刷抖音短视频,发现一个名叫“XXX”赌博APP,隆X通过短视频上的连接下载该APP,注册绑定邮政储蓄卡,充值50元,并在该APP里参与“斗牛”赌博。“斗牛”分为三个档次,5-30元为低档;200-800元为中档;500-5000元为高档。隆X参与5-30元低档的,期间隆X总共赢386元,后提现436元到邮政储蓄卡中。提现的436元被隆X用于平常生活开销。现该“XXX”APP被隆X彪卸载。
  以上事实有违法人员隆X供述、受害人报警笔录、银行卡流水、手机截图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隆*罚款贰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花垣县非税局缴纳罚款贰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花垣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吉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