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邵公(黄)决字[2025]第0847号

  被处罚人郑*,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邵阳县金称市镇金*******,现住邵阳县金称市镇金*******。
  现查明:2025年5月6日,郑XX在明知吕XX在邵阳县黄亭市镇茶铺村进行扑克牌“扳点子”赌博活动需要赌资,为了牟利仍提供赌资给吕XX进行赌博,郑XX为赌博提供条件。
  以上事实有违法人的陈述与辩解、同案人陈述、辨认笔录、物证、户籍资料、到案经过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郑*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邵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缴纳罚款伍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邵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