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耒阳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耒公(治)决字[2025]第1003号
被处罚单位:耒阳市****,地址:,法定代表人:陈***
现查明:2023年09月08日,耒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对××网吧进行检查,发现:该网吧内有4间房间提供住宿服务,但没有到公安机关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没有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没有进行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的信息,××网吧没有经过公安机关许可的情况下,自2022年开始在网吧内增设4个客房,经营旅馆业并接待旅客入住。
以上事实有刘××、陈××陈述材料、营业执照、检查记录表、现场图片等证据证实。
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耒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衡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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