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桃公(牛)决字[2025]第0859号

  被处罚人钟*,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桃江县沾溪乡卫红*******,现住桃江县沾溪乡卫红*******。
  现查明:违法人行为人钟XX为了牟取利益, 从2024年4月开始至2025年5月止在XX县XX镇参与“地下六合彩”赌博,以买 “香港地下六合彩”特码的方式买码到上线接单人员符XX手中,参与“香港地下六合彩”赌博多次,共计买码99709元。2025年6月17日,钟XX主动投案自首,交代了自己买码参与“香港地下六合彩”赌博的事实。
  以上事实有接报案登记表证实了案件的来源与案件的发生情况;行为人钟XX本人陈述了参与“地下六合彩”赌博的事实并与其它证据相互印证;写单人员符XX的证言证实钟XX参与赌博的事实;微信交易流水证实了钟XX参与赌博支付赌资的情况及参与赌博的输赢情况;户籍资料证实了钟XX的身份;到案情况说明证实了钟XX到达公安机关的情况等证据证实。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之规定,违法行为人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应依法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钟*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壹仟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本局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并向桃江县财政事务中心缴纳罚款壹仟圆整;由桃江县公安局送湖南省桃江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桃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或沅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