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张定公(治)决字[2025]第0647号
被处罚人陈**,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张家界市永定区后*******,现住张家界市永定区后*******。
现查明:违法行为人陈**在2023年5月在张家界市永定城区一网吧内知晓“必赢亚洲”赌博网站,之后注册账户并在该网站内参与“打转子”的项目赌博。违法行为人陈**每次下注金额在1.5元至3元不等,每次充值金额在一百元至一千元不等。后违法行为人陈**因输赢少,在2024年5月之后未在“必赢亚洲”赌博网站继续赌博。
以上事实有线索来源及到案经过、违法人的陈述与申辩、银行流水、户籍资料等证据证实。
陈**主动投案,并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规定,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陈**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张家界市工商银行永定区支行缴纳罚款伍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或张家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湖南省慈利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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