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邵公(金)决字[2025]第0844号
被处罚人陈**,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邵阳县金称市镇大*******,现住邵阳县金称市镇大*******。
现查明:2025年5月5日上午,陈××在××市镇老街以打点子的形式进行赌博,输了20元。
以上事实有陈××陈述,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陈**行政拘留二日。
履行方式:由邵阳县公安局送湖南省邵阳市邵阳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二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邵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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