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公(治)决字[2025]第0707号

  被处罚人谭**,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湘乡市望春*******,现住湖南省湘乡市望春*******。
  现查明:违法行为人谭××在2025年1月2日通过微信下注的方式,以单注20元不等的金额,在杨×处购买“地下六合彩”,共计下单金额250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人员的陈述及申辩、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等证据证实。
  违法人员谭**购买地下六合彩,输赢不足3000元,属于赌博一般情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谭**罚款叁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乡支行(账号:582058025401)缴纳罚款叁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湘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