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公安局
不予处罚决定书
慈公(观)不决字[2025]第0045号

  违法行为人李**,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慈利县阳和*******,现住:湖南省慈利县零阳*******。
  现查明:2025年5月23日10时许,李xx、陈x、熊xx、刘xx、唐xx等人在陈永红位于慈利县零阳街道 “漂亮女人 街”旁“慈利县xx休闲娱乐店”内以“红中转转麻将”的方式赌博被打击处理,当天陈xx按照每人抽水10元的方式为赌博提供场地、麻将机(赌博工具)。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李xx明知其麻将馆内有赌博活动,且当天未参与抽水。
  以上事实有李xx的陈述、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证据证实。
  李冬平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事实不能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对李冬平不予处罚。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慈利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收缴/追缴物品清单

2025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