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宜公(天)决字[2025]第0670号
被处罚人张**,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宜章县天塘*******,现住湖南省宜章县天塘*******。
现查明:经查,张XX于2025年5月份时使用手机下载了一个叫“NG28”的赌博APP,注册并绑定了自己的中国银行卡(卡号:6216657500007715741),并在软件里面玩了一个叫“麻将胡了”的赌博游戏,期间张XX总共充值了1万余元钱,提现了4千余元,输了6千余元钱,且张XX于2025年5月21日提现了700元到自己的中国银行卡中,其中500元钱是一名叫叶X的人转入的,经查,叶X转入的500元钱系叶X被骗的资金,
以上事实有1.违法人员供述及申辩、2.网络赌博界面及充值提现记录、3.被害人报案资料等证据证实。
违法人员系投案自首且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张**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建设银行宜章县支行缴纳罚款伍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宜章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桂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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