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冷公(冷)决字[2025]第0337号
被处罚人潘**,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冷水江市布*******,现住湖南省冷水江市布*******。
现查明:2025年6月13日晚,违法行为人潘XX在冷水江市海XXKTV内唱歌时要求服务员吴XX为其倒一杯茶水,服务员提出倒茶需要茶水费,潘XX同意后回到包厢并因茶水费问题愈发恼怒,服务员吴XX将开水泡好的的茶送至包厢时违法行为人潘XX正从包厢内出来,在走廊处故意将茶水打翻,致使吴XX右小腿处被开水烫伤。
以上事实有被害人陈述、违法行为人陈述、监控视频等。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潘**行政拘留七日。
履行方式:由冷水江市公安局送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七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冷水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涟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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