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冷公(冷)决字[2025]第0338号
被处罚人段*,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冷水江市冷*******,现住湖南省冷水江市冷*******。
现查明:2025年3月1日16时许,违法行为人段*在冷水江市华海宾馆后面的民房中,与违法行为人吴五梅、姜光辉等人通过“翻闭十”的方式进行赌博。单局金额为40元,输赢200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供述等证据证实。
因违法行为人段*六个月内受过治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其从重处罚。因其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对其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段*行政拘留十日。
履行方式:由冷水江市公安局送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冷水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涟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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