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武公(都)决字[2025]第0489号
被处罚人朱**,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双峰县走马*******,现住湖南省双峰县走马*******。
现查明:2025年6月13日,朱**明知不合法的情况下,在“纸飞机”软件上,受人指使从双峰到武冈来找到受害人杜桂容,帮助上线“大狮子”拿取诈骗现金,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以上事实有受害人报案笔录,违法行为人的供述与辩解,聊天记录,户籍资料。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8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朱**行政拘留十日。
履行方式:由武冈市公安局送湖南省邵阳市武冈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武冈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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