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慈公(三)决字[2025]第0408号
被处罚人赵**,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山东省烟台市莱州*******,现住慈利县三官寺土家*******。
现查明:2025年6月1日23时许,赵XX在慈利县三官寺土家族乡XX村3组家中,在XX村溇澧同心微信群内发布“康XX我明天搞你一家人”、“现在我跟你康XX玩到你死”等言语威胁康XX;之后赵**又给康XX打电话声称“我让你明年翻不过年”“让你一家人不得安心”“现在弄死你”“明天就去找你,和你慢慢玩”等言语威胁康XX。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赵XX的陈述与辩解;证人证言;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通话话单等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对赵**行政拘留五日。
履行方式:由慈利县公安局送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五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慈利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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