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
不予处罚决定书
望公(高)不决字[2025]第0071号

  违法行为人曹*,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沅江市黄茅洲镇民*******,现住:长沙市望城区锦绣*******。
  现查明现查明,贺××、曹××、赵××三人于2025年6月5日21时许,在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取忠小区××棋牌室一包厢内,以10元底注的炸金花形式进行赌博,直至2025年6月5日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陈述与申辩、物证、证人证言、现场辨认笔录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七十条,现决定不予处罚。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收缴/追缴物品清单

2025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