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宁公(禾)决字[2025]第0583号

  被处罚人蒋**,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宁远县仁和*******,现住湖南省宁远县仁和*******。
  现查明:2025年正月以来,违法行为人蒋XX多次以购买澳门六合彩特码的方式进行赌博,每次购买二十多个特码,一个特码下注金额5元至200元不等,每次购买500元到6000千元不等,输了最多一次金额达2万元以上,赢得最多的一次达23500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陈述与申辩、微信交易流水、微信截图等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蒋**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叁仟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宁远县建设银行缴纳罚款叁仟圆整;由宁远县公安局送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五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远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宁远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