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宁公(横)决字[2025]第0822号

  被处罚人谢**,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宁乡市横市*******,现住湖南省宁乡市横市*******。
  现查明:1、2025年6月12日谢**、李胜明、曾命清、谢瑞珍、刘孝遗等人在宁乡市横市镇菜市场内谢**租住的民宅内使用“推牌九比大小”底注10元上不封顶的方式进行赌博,并由谢**提供场地、牌九并从中抽水获利80元;2、2025年6月11日,谢**、谢瑞珍、左群在宁乡市横市镇菜市场内谢**租住的民宅内使用“推牌九比大小”底注10元上不封顶的方式进行了赌博,谢**提供场地、牌九并从中抽水获利;3、2025年6月10日,谢**、谢瑞珍等人在宁乡市横市镇菜市场内谢**租住的民宅内使用“推牌九比大小”底注10元上不封顶的方式进行了赌博,谢**提供场地、牌九并从中抽水获利。
  以上事实有到案经过,提取笔录,证据保全清单,现场视听资料,李胜明、曾命清、谢瑞珍、刘孝遗、左群的陈述,谢**的陈述和申辩等证据证实。
  谢**系主动投案,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自己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减轻对其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谢**行政拘留十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谢**罚款肆佰圆整。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对谢**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400。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宁乡市农业银行缴纳罚款肆佰圆整;由宁乡市公安局送湖南省宁乡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十日。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