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公安局大祥分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大公(城北)决字[2025]第0635号

  被处罚人谢**,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邵阳市大祥区沙井*******,现住邵阳市大祥区沙井*******。
  现查明:2024年12月底, 违法行为人谢xx通过网址下载了两款APP:“OKxxY”(OKG虚拟币交易平台)、“云xx弈”(赌博平台),并开始在“云xx弈”APP上投注真人百家乐,该赌博平台支持OKG虚拟币投注,谢xx投注真人百家乐的充值提现均需借助“OKxxY”完成。2025年1月初,谢xx在网赌提现时致名下工行卡(卡号:6212261xxxx03531396)被封控,遂未再继续。至案发谢xx网上赌博共输掉上千元。违法行为人谢xx系上级下发两卡对象,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供述、银行流水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谢**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邵阳市工商银行缴纳罚款伍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