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岳公(观)决字[2025]第1000号

  被处罚人刘**,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北省荆州市荆州*******,现住湖北省荆州市荆州*******。
  现查明:违法行为人刘XX分别于2025年6月6日23时许,在长沙市岳麓区X酒店附近发放涉黄卡片2000张,获利200元;2025年6月9日22时许,在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附近发放涉黄卡片2000张,获利200元;2025年6月10日22时许,在长沙市岳麓区X酒店附近发放涉黄卡片2000张,获利200元。违法行为人刘XX于2025年6月12日18时许在长沙市岳麓区被民警抓获。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到案经过、监控截图、卡片照片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对刘**行政拘留五日。
  履行方式:由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送长沙市第二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五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