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汨公(弼)决字[2025]第0586号

  被处罚人彭**,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汨罗市弼时*******,现住湖南省汨罗市弼时*******。
  现查明:2025年6月11日晚20时许,违法行为人彭X希、彭X毛、刘X碣、李X四人为一桌在弼时镇集镇任X利家麻将馆内采取30元、50元为注的红中麻将方式进行赌博。
  以上事实有1、违法行为人本人陈述;2、其他违法行为人陈述;3、到案经过;4、户籍资料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彭**行政拘留三日。
  履行方式:由汨罗市公安局送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三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汨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君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