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公(昆)决字[2025]第0690号

  被处罚单位:瑞克电****,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湘乡*******,法定代表人:王***
  现查明:2025年6月9日,在湘乡市昆仑桥办事处“XX电竞馆”网吧,店长郭X等人在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的情况下,就让未成年人晏XX,肖XX、欧阳XX三人持他人身份证件分别在该网吧42号,48号,50号电脑机上上网消费。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证人证言,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湘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