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分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岳市公楼(五)决字[2025]第0651号
被处罚人游**,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临湘市江南*******,现住岳阳楼区王家河街*******。
现查明:2025年06月11日20时许,违法行为人游某某伙同任某、刘某某、欧某某在岳阳楼区×××菜市场×××麻将馆内,以打长沙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单注金额最低40元,违法行为人游某某赢290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陈述与申辩、同案印证、证据保全决定书和清单、现场照片、抓获经过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游**行政拘留五日。
履行方式:由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分局送湖南省岳阳市监管支队岳阳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五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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