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
不予处罚决定书
开公(捞)不决字[2025]第0189号

  违法行为人徐*,男,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临湘市聂市*******,现住:长沙市开福区捞刀*******。
  现查明:2025年6月10日晚上9时许,行为人徐某在长沙市开福区罗汉庄安置小区优尔乐超市,通过扫码充值的方式购买苹果分,徐某充值50元进行赌博。
  以上事实有:徐某的陈述、宋某辉的陈述,指认现场照片、证据保全决定书与证据保全清单、到案经过、户籍资料实。等证据证实。
  因赌博金额微小,违法情节特别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现决定不予处罚。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收缴/追缴物品清单

2025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