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公安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公(中)决字[2025]第0675号

  被处罚人黄*,女,居民身份证:**********,****年**月**日出生,**族,**文化,工作单位:**********,户籍地:湖南省湘乡市中沙*******,现住湘乡市东山街道办*******。
  现查明:2025年1月至2月份,黄*通过陌生人发送的短信链接下载“壹号”手机APP,黄*在该APP内玩海盗船长和麻将胡了等电子游戏,电子游戏的规则是宫格内随机下发图案,下注后启动开关,以能否消除相同的图案,确定是否能得到对应的奖励金币。黄*通过该形式进行赌博,下注金额最低1元,最高5元。2025年2月14日,黄*在平台提现后,银行卡被冻结。其中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5日,黄*在“壹号”手机APP玩电子游戏时充值1100元,提现3250元,赢得赌资2150元。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陈述与申辩、被侵害人的陈述、书证等证据证实。
  黄*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可以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对黄*罚款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乡支行(582058025401)缴纳罚款伍佰圆整。
  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湘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