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生活污水污染河道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代表建议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水环境治理 雨污混流
【公益损害事实】
福建省龙岩地处闽赣粤三省交界处,域内的汀江系闽西最大的河流,流经连城、长汀等6个县(区),自北向南流入广东韩江,是珠江流域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连城县朋口镇汀江河道两岸居民生活用水未进行雨污分流,造成生活污水直排入汀江,形成8公里长的雨污混流,大面积水体发黑发臭,严重污染河道水质及周边环境,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代表履职】
2021年至2023年12月,连城县第十八届一次会议、二次会议和三次会议期间,8名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实施“连城母亲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议》、《关于加快朋口镇集镇污水管网截污纳管项目建设的建议》等建议,建议属地乡镇与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联动,开展源头排查治理,统筹资金使用,将沿河居民生活污水纳入污水管网或处理设施,推进雨污管网分流改造,提升水环境治理效能,有效助力乡村振兴。福建省连城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关于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向连城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连城县检察院)移送代表建议。
【检察机关履职】
连城县检察院收到代表建议后,主动对接人大代表,了解代表建议所涉情况,并成立以检察长为主办检察官的办案组,向生态环保部门调取了《连城县水环境情况报告》、《省控断面朋口镇王城村水环境现状排查情况》等报告,邀请人大代表进行现场调查,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发现朋口镇天马村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总磷超标14倍,为劣V类水质,严重污染河道水质及周边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条、《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第五条以及连城县朋口镇“三定方案”等规定,连城县朋口镇负有水污染防治监管职责。2024年9月11日,连城县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立案。2024年9月25日,连城县检察院向朋口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管职责,强化河道巡查及污水直排排查整治,及时处置河道污染行为,协同推进污水分流管网建设,做好污水防治和河道管护工作。
连城县朋口镇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成立朋口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暨水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部署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排查19个主要排污口、127个污染源,完成19个主要排污口及37个集镇生活污水渗漏排污点整治;开展集镇和企业排污口夜间巡查12次,严打偷排行为,并会同住建等部门推进集镇区域生活污水纳管工程建设。
2025年1月,连城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跟进监督,实地复查朋口镇案涉河段。经现场确认,全镇已完成集镇范围内截污纳管3200米、污水处理池建设21个、沉淀池建设30个、检查井10个,550户实现生活污水纳管处理,案涉河段污水网管均已完成截污纳管整改。经委托第三方检测,案涉河道排污口总磷排放已达标,断面水质已恢复到II类水质。连城县院自“代表建议+检察建议”衔接机制运行以来,已转化监督线索12条,立案公益诉讼20件。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依托“代表建议+检察建议”衔接机制,将代表履职与公益诉讼深度融合,针对代表、群众关注的沿河居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问题,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调查,结合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准确查明水污染公益损害事实,依法确定监督对象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属地政府履职整改,推动流域生活污水直排顽疾长效治理。同时邀请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实地跟进监督,确保案涉河段污水网管整改成效,实现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同向发力,共同守护“连城母亲河”水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