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生鲜超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政协提案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农产品质量安全

【公益损害事实】

贵州省盘州市境内拥有大中型生鲜超市80余家,每天销售食用农产品达30余吨,近80%的食用农产品来源于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其中多家生鲜超市未执行进货查验义务,未索要承诺达标合格证,多批生鲜蔬菜被检测出农残超标,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

【委员履职】

2025年2月,贵州省盘州市政协委员在食品安全检查中发现食用农产品超标问题,在该市两会期间提交《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提案》并指出监管漏洞。经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移送盘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委员全程参与调查取证,助力查明跨区域监管核心问题;在跨区域公开听证中阐述治理难点、凝聚监管共识;参与整改评估并提出建立长效机制建议,促成两地检察机关会签跨区域协作机制,以线索提供者、办案参与者、整改监督者的身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检察实践。

【检察机关履职】

盘州市检察院收到政协提案后,经研判初查于2025年5月立案。随后邀请提案委员参与实地走访调查,通过查阅资料、委托检测等方式查明近年来盘州市境内先后有47家生鲜超市65批次生鲜蔬菜被检测出农残超标,近80%来源于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遂将线索移送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检察院协同办理。曲靖市麒麟区检察院于2025年7月分别对麒麟区农业农村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

2025年7月29日,盘州市检察院联合麒麟区检察院邀请包括提案委员在内的贵州、云南部分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参与公开听证。提案委员介绍了跨区域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问题,经听证形成全面履职、协同整改,共同推进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到销售”全链条监管的意见。盘州市检察院、麒麟区检察院结合听证意见,分别向盘州市市场监管局、麒麟区农业农村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

通过跨区域检察协作,推动从种植源头监督75家种植基地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1500余张;设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14个、配备协管员75个,覆盖52个规模化种植基地。从批发环节监督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推行“两凭证一协议”准入制度,累计拦截不达标食用农产品200余批次。从销售末端监督盘州市辖区165家生鲜超市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责令17家生鲜超市完成整改;抽检380批次食用农产品,立案查处8批次不合格产品;约谈辖区生鲜超市及配送公司65家并签订《严格履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义务承诺书》。

2025年9月,盘州市检察院、麒麟区检察院共同邀请提案委员参与整改效果评估,实地走访大棚蔬菜种植基地、批发市场和贵州省盘州市境内大中型生鲜超市,随机抽取食用农产品35批次进行快检,合格率为100%。同时根据委员提议联合会签《跨区域协作办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公益诉讼案件协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助调查、案件会商协作等制度,目前已共享食用农产品监管信息18条。

【典型意义】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保障公众健康的第一道防线。检察机关针对政协提案反映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跨区域监管难题,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托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借助政协委员专业智库优势,通过跨区域检察机关同步立案、协同办案模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推动构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流通、销售全链条溯源监管体系,有效破解跨区域治理壁垒,形成多元协同共治格局,切实维护国家食品安全监管秩序与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