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诉田某及多家运输公司违法倾倒建筑垃圾破坏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

【关键词】

民事公益诉讼  倾倒建筑垃圾  大数据监督模型  电子围栏  车辆轨迹

【要旨】

针对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存在跨区转移、车辆追踪难等问题,检察机关运用卫星遥感、电子围栏等技术与车辆电子轨迹碰撞筛查可疑车辆,利用登记信息查明违法主体,并以车辆电子轨迹为基础确定倾倒量占比,进而确定责任份额,精准提出诉讼请求。

【基本案情】

2020年4月至6月,田某等2人在通州区某果园内违法设置建筑垃圾倾倒点,收储渣土、建筑垃圾,通过微信群内发消息、他人介绍等方式,安排运输车辆倾倒建筑垃圾并以此牟利。经鉴定,涉案地块被倾倒、填埋建筑垃圾总量2.1万立方米,损害农用地总面积4.4万平方米(66亩),造成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83万元,修复生态环境所需费用783万元。田某等2人因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因涉案地块无人修复,实施违法倾倒行为的运输主体亦未找到,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

【法律监督模型辅助检察履职】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以下简称北京市检四分院)发现,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类违法行为往往由设置倾倒现场的收纳方和实施倾倒行为的车主、公司等倾倒方共同实施。收纳方大多承认其设置垃圾收纳场所,组织倾倒方倾倒建筑垃圾以牟利。但由于倾倒时间跨度大、收纳方与倾倒方联系的证据薄弱、收纳建筑垃圾以现金结算等客观因素影响,实践中难以找到倾倒方,导致只能由收纳方承担刑事责任而无法同时追究倾倒方相应民事法律责任。为破解难题,北京市检四分院研建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该模型通过刑事案件和行政处罚案件及时发现倾倒建筑垃圾现场;通过采集经纬度坐标划定电子围栏;依托卫星遥感时序图将刑事案件反映的案发期间与调取的电子围栏空天遥感时序图比对分析,明确违法期间;借助大数据算力,将违法期间内车辆电子轨迹与电子围栏进行数据碰撞,筛查出进出电子围栏、疑似实施违法倾倒行为车辆的号牌、核载量、进出时间、趟次等关键信息;通过计算进出趟次及核载量,测算出每辆车倾倒总量,明确责任承担份额;通过车辆信息与运输企业准运许可信息进行关联分析,查找非法倾倒运输企业,明确疑似违法主体。

通过模型运用,北京市检四分院发现分属近百家公司的500余辆车存在于涉案地块内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的高度可能,于2023年4月受理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件线索并先后立案调查。调查过程中,北京市检四分院调取涉案公司的运输合同、建筑垃圾电子运单等书证,询问涉案车辆的驾驶员、公司负责人等,查明相关违法行为人存在向涉案地块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的客观事实与主观故意。北京市检四分院委托中国科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以下简称鉴定中心)对相关生态环境损害类型、损害后果、因果关系、修复方案及费用开展评估鉴定工作。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涉案地块土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土地重度破坏,倾倒填埋建筑垃圾与土壤环境损害之间有明确的因果关系。

2023年10月31日,北京市检四分院依法发布公告,未有适格主体提起诉讼或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同年12月28日,北京市检四分院以田某等2人和4家运输公司为被告,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5件民事公益诉讼,要求田某等2人承担全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各运输公司按照各自倾倒量占总量的比例与田某等2人承担按份连带责任。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本案,并于2024年6月28日对5件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北京市检四分院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后各被告均未上诉。

依照生效判决确定的归责原则,北京市检四分院组织涉案倾倒方采取支付赔偿款、劳务代偿、实物代偿、清运代偿等多种方式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对认可并愿意通过实际修复等方式承担赔偿责任的81家倾倒方,北京市检四分院组织其先后出动车辆447趟次,清运消纳建筑垃圾1.4万余吨,并按照修复方案覆盖种植土、施加有机肥,达到修复标准。此外,北京市检四分院与当地政府协调配合,将涉案地块建设成公益诉讼示范林,持续发挥高质效检察履职的社会治理效能。

同时,北京市检四分院通过模型应用筛查出高频聚合点及车辆信息并移送属地检察机关。经属地检察机关调查,发现存在运输车辆管理不到位、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管理不规范等情形,全市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2件,制发检察建议22份,督促属地乡镇、街道等部门积极履职,堵塞监管漏洞。

【典型意义】

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类案件中长期存在倾倒方难寻踪迹、责任认定复杂等办案难点。检察机关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为核心、以空天地技术为支撑,让海量数据“开口说话”,精准攻克难题,实现从线索发现、事实认定到责任追究的全链条全流程监督,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型数字化办案范式。在个案办理基础上,检察机关通过督促违法主体以赔偿损失、劳务代偿等方式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形成查处、认定、修复一体化保护的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模式,切实提升生态环境综合保护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