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一起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中,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两级检察院深入审查法院作出终结执行裁定的缘由,并同步开展穿透式监督;发现行政处罚存在违法情形后,运用大数据查询挖掘同类行政处罚决定存在的同类违法问题,积极开展类案监督,不仅有效化解了村委会和自然资源部门的矛盾纠纷,还在严守“耕地红线”、符合用地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通过检察监督,帮助村委会补办了用地手续,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作出了行政检察的应有贡献。
和解协议未履行
大数据检索助力线索排查
行政处罚“落地难”
检察机关调查核实真相显
线索排查出来了,那么案件的真实情况又如何呢?林甸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为何执行起来如此之难?带着疑问,办案检察官展开了调查核实工作。
依照林甸县检察院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的《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办案检察官到县自然资源局调取了行政执法案卷,但卷宗中所体现出来的仅仅是法律文书,无法了解案件的全貌。为此,检察官梳理出需要调查核实的四方面问题:其一,根据处罚决定,村委会用地既然符合土地规划,为何不先办理手续而是“未批先建”?这关系到村委会是否存在违法事实和是否应当受到处罚;其二,村委会占地的缘由及用途是什么?这关系到下一步对已建成的场所该如何处理;其三,区区1.3万余元的罚款,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村委会为何一直没有缴纳?这关系到本案是否存在行政争议、行政争议是否有化解的可能性,以及化解的路径是什么;其四,县自然资源局对村委会仅作出罚款决定,而未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原因是什么?是否在其他案件中还存在同类问题?这关系到县自然资源局在行政处罚时是否普遍存在遗漏处罚事项的行为。

办案检察官到村委会走访
围绕上述问题,办案检察官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先是向林甸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人及相关执法人员了解该局作出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以及村委会未实际履行和解协议的原因,然后到案涉土地上进行实地查看,了解案涉土地目前的使用情况。此外,检察官还与乡政府相关人员进行座谈,询问建设村委会活动场所的有关政策,并到案涉村委会进行了实地走访,了解村委会未执行和解协议的主要原因及存在的顾虑。
经过一番详细、深入的调查,案件的真实情况逐渐清晰——
2018年5月,因活动场所老旧狭小,某村村委会按照组织部门通知进行了重新建设,建设之前经相关部门同意,申请使用案涉地块建设办公室、文化广场、党建活动室等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相关事宜也获得了上级部门的认可。其中,村委会办公室是在原来村委会办公室旧址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新建的文化广场、党建活动室等设施主要用于农村群众锻炼身体、定期组织召开党建活动等,目的是提升村民的居住环境和公共服务质量。
建设上述活动场所虽然占用的是农用地,并非耕地,也符合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但由于村委会在改建过程中一直没有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因此受到县自然资源局的行政处罚。在被申请强制执行后,村委会与县自然资源局达成了和解协议。可村委会始终认为,改建工作是经过上级部门批准的,符合总体规划,占用的也并非耕地,而且就算缴纳了罚款,也不能改变非法占地的事实,故始终未对和解协议予以履行。也正因为村委会的改建经过了上级部门同意且理由正当,因此县自然资源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仅对村委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处罚,遗漏了“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事项。
制发类案监督检察建议
维护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权威
打开心结理清“糊涂账”
两级检察院联合发力找到“最优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