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我院积极落实高检院“检察大数据战略”工作部署,将数字检察作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治理的“桥梁”,充分发挥大数据对法律监督的“撬动作用”,构建违法从事公民代理民事诉讼活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运用模型办理的案件获北京市检察机关2021—2022年度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和数字检察“轻应用”典型案例三等奖。

该模型系针对违法获取公民代理资格代理民事案件,利用大数据平台检索,筛选出多次以公民代理身份代理民事案件的异常人员,通过数据碰撞并结合案卷审查发现违法违规代理问题。违法获取公民代理资格,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符合公民代理条件违法获取公民代理资格从事诉讼代理活动的行为开展类案监督。

一是利用数据平台调查核实,发现个案可疑点。针对一件虚构劳动关系违法从事公民代理的民事监督案,以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为由,向一分院提请抗诉获支持。二是激活数据资源扩大监督,找准类案突破口。由一案拓展为类案监督,针对290件案件我院就公民代理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审查不严等问题向审判机关制发40份类案检察建议,推动审判机关将社保缴纳等推荐材料纳入资格审查,促进健全长效机制。三是深挖数据背后管理漏洞,找准治理切入点。针对审查发现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超范围私自接受委托执业问题,向河北省涿州市司法局制发检察建议获采纳,加强了对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教育管理。

依托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办理的典型案件被《检察日报》专栏报道,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对外移送线索30余条。

今后,我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持续深化大数据运用实践探索,提升大数据运用能力,不断推进“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型重塑变革,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推动区域现代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