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比对追回医保基金 浙江象山:公益诉讼守护群众“救命钱”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必然会产生一定治疗费用,但治疗后竟然还有“进账”,这样的“好事”是否符合规定?“双份治疗费”能不能拿?日前,浙江省象山县检察院针对交通事故领域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情形,通过大数据比对锁定被追偿人。

  2020年5月,在象山某十字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市民老黄在该起事故中受伤,治疗后共支付医疗费用5万余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3.5万余元。经认定,老黄与另一当事人承担事故同等责任。同年12月,检察官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该起案件存在医保基金监管漏洞。

  得知该线索后,该院分别从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调解和起诉两个环节开展调查,先后走访了保险公司、医疗集团和律师事务所。一家医院的门诊医生告诉检察官:“伤者就医时,医院会让其出具伤势不是由第三者侵权造成的承诺书,但也存在伤者隐瞒事故而违规使用医保卡的情况。”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及律师均表示,交通事故理赔过程中,受害人提供的医疗发票包含医保基金支付部分,该部分金额根据规定应当由事故责任方支付,至于受害人是否退回了医保基金,则无从得知。

  “一定要把这件事情查清楚。”在该院检察长的支持下,检察官迅速行动。面对海量的交通事故发案数,检察官依托交警部门和法院民庭近两年已结案的4000余个交通事故基础数据为底板,提取事故发生人员信息、事故发生时间等关键信息,与县医保中心大数据库的医保基金使用数据进行碰撞比对,排摸出60余条可疑数据线索。

  因每案存在不同情况,检察官对可疑线索开展逐个核查,调取相关案卷材料、核对医疗费票据、查清事故责任分配等,最终确定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线索21条。该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一并提供查明的证据材料,协助追偿,同时建议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支付的管理,全面排查交通事故案件中医保基金流失情形,避免国有财产损失。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立即开展内部排查,积极核查流失资金,加大对被追偿人的宣传教育,截至目前已追回医保基金5.5万余元。该院还积极与公安机关、法院、医院等部门磋商建立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做好事前预防和事后追缴,全力堵塞国有资产流失漏洞。该做法得到宁波市检察院肯定,在全市范围进行推广办理。

  由于存在信息壁垒,医保基金违规使用发现难,导致资金大量流失。追回只是手段,预防才是目的,下一步,该院将借助国有资产流失监管的数字化应用场景,建立数据库,扩大监督范围,实现高效精准监督,切实守护群众‘救命钱’。